1、各井口防爆門、機電設備由機電部負責業務管理,由各井口機電負責人直接管理。
2、防爆門要每月檢查一次,由通防部負責牽頭,各部門參與,檢查結果必須填寫記錄薄。
3、日常巡視檢查由各工區負責人負責,通風隊配合,對防爆門的機械、電氣、儀表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查,檢查結果要認真填寫設備檢查記錄本,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。
4、對防爆門的轉動部分要每半年進行一次加油,保證防爆門轉動機構靈活。
5、防爆門的檢修由通風隊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完成,根據設備檢查、檢修記錄進行必要的維護檢修,重大檢修項目要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執行。
6、對回風立井安裝的防爆門,平時要觀察其外觀是否有銹蝕斑點,焊縫是否斷裂,螺栓是否松動,密閉是否嚴密,轉動機構是否靈活。